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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和勤奋学习的态度,营造严谨自律、团结互助、教学相长的学风氛围,引导学生有效、合理的利用课余时间,学校鼓励所有学生进行晚自习,并在图书馆、呈贡校区西北区B栋阶梯教室开设公共自习教室,以供学生自习使用。
一、时间地点
2016级学生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开展晚自习。晚自习时间为理论教学周每周一至周五(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),教室开放时间为晚19:00—21:20,法定节假日或全校活动安排除外。晚自习室地点为分布在多媒体教学楼、中心区教学楼、西南区公共教学楼,各学院具体安排见附件(如本学院有专用自习教室的,安排学院专用教室)。
呈贡其他各年级学生自习室安排在西北区A栋及B栋的100A、100B、200A、200B、300A、300B共十二间教室,不进行具体分配,开放时间为8:00-21:20;莲华校区其他各年级学生自习室安排在主楼114,115,116,201,204,216,219,301,305,321十间教室,不进行具体分配,开放时间为晚19:00—21:20,法定节假日或全校活动安排除外。
二、自习内容
晚自习内容以各门课程的复习、预习和拓展学习为主,形式上以自学为主,集体辅导、答疑、专题讲座及学术报告等形式相结合。
三、纪律要求
1、多媒体楼及中心区教学楼均为多媒体教室,请学生不要开启使用多媒体设备,教室仅做普通教室使用。如损坏教室内设备或其它公物,需照价赔偿。
2、自觉维护自习秩序,保证自习效果,禁止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。
3、保持和维护教室卫生,禁止将食物带入教室。
4、爱护教室内各种教学设施及公共财产,严禁私自搬动和拆卸,严禁在桌椅和墙壁上乱刻、乱贴、乱画。
5、严禁在教室私自使用电器设备;
6、晚自习结束后将书本资料全部带走;离开教室自觉关闭灯、门、窗。
四、其他
1、自习学生应主动接受并配合教室管理人员的检查,对他人占座位或喧哗吵闹等情况,同学有权制止或者报告教室管理人员处理。
2、若自习学生违反规定占座位造成随身物品遗失由本人自行负责。
教务处
2016年9月23日
附件一:呈贡校区新生晚自习教室分配表